举报信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125号(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纪检办/陕西省科学院监审处),710043
举报电话:(029)83282591
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系统各单位/陕西省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系统各单位/陕西省科学院院属各单位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工作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4.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注意事项
1.举报问题越具体越好,最好具备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以便于调查核实。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回复。
3.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