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发规字〔2017〕91 号)、《关于开展所级分支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0〕62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对非法人单元和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予以清理撤销,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银川科技创新与产业育成中心
2022年4月11日,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致函银川市人民政府协商撤销事宜,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0日发文予以撤销,双方均不再使用该名称对外开展各项工作。
二、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宁夏现代农业中心
2021年11月29日,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向宁夏农业农村厅致函协商,双方同意于2021年11月29日摘牌撤销,双方均不再使用该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