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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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5月,西北分院正式被撤消,成立了西北分院留守组,先后于1971年9月、1972年9月、1973年8月、1976年6月,分别将人员、房屋、财产、物资等移交给陕西省科技局、陕西省地震局和甘肃省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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