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科学院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3号)及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委托,我院组织专家对刘恒等4名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进行考核认定,其结果如下:
以下人员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西安地球环境创新研究院(排序不分先后):刘恒 任萌 张梦婷 赵海燕
现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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