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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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科学院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3号)及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委托,我院组织专家对雷虹等4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邓峰等2名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进行考核认定,其结果如下:  

  以下人员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西安市儿童医院 雷虹  

  西安地球环境创新研究院 赵辉、赵雪、沙莹莹  

  以下人员具备研究员任职资格:  

  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邓峰  

  西安金磁纳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张秦鲁  

  现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4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陕西省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029-8328 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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