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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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及省人社厅有关要求,我们组织专家对陕西省教育厅委托评议的孔卫青(安康学院)同志高级职称进行考核认定。经专家考核认定,认为孔卫青同志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任职资格。  

  现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029-83282896 

    

分省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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