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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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招聘条件和程序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9年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其中: 

  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岗位1名,动物学或生态学专业; 

  保护生物学研究岗位1名,动物生态学、野生动物保护、保护生物学专业; 

  生态学研究岗位1名,动物学、生态学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 

  有害动物防控研究岗位1名,动物学或生态学专业; 

  水生动物研究岗位1名,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 

  分子生物学研究岗位1名,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动物学、分子生物学或遗传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www.sxdws.com、陕西省科学院网站www.xab.cas.cn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时间安排、报名方法等事项。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9-83217240QQ:56868305,联系人:李老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6289时——71017 

  2.报名邮箱:dws@ms.xab.ac.cn 

  3.单位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88号 陕西省动物研究所 

  4.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证件等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如果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本人的相关研究资料(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等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公布, 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面试的具体操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则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 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陕西省科学院会同研究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陕西省科学院,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公示。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科学院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陕西省动物研究所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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