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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评审专家认真听取筛选项目的答辩陈述

西安分院院地合作处任越副处长在做专项管理办法与评审要求的说明

11月25日上午,中科院西安分院在分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了“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评审会”。与会的评审专家在听取西安分院院地合作处任越副处长做的专项管理办法与评审要求的说明后,对经中科院院地合作局获得批准的11项立项专项,其中陕西 4 项,宁夏 7 项,总资助金额 315 万元,涉及7个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承担的资助计划项目进行了严谨细致的评审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科学院与地方科技合作,加快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根据院地合作局要求,西安分院于 2010 年 7 月面向全院征集中国科学院在陕西和宁夏的院地合作项目,为“十二五”期间院地合作专项作储备。项目征集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按照 “四不一优先” 原则,围绕陕西省、宁夏的装备制造、高新技术、能源化工等三大支柱产业及特色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主要领域组织开展。

此后,在征集的院地合作储备项目基础上,根据中科院院地合作局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10月份启动陕西和宁夏的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在经过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认真筛选论证,反复讨论与审核,及在入选的院地合作储备项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将 14 项上报院地合作局建议立项。11月初,获得批准11项。

此次获得立项与通过评审的11个专项的技术领域涵盖两省主要特色优势领域,以期望通过这些专项的实施,促进地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陕西、宁夏的转移转化与规模产业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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