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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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成都会议精神,为了适应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形势和国防建设的要求,中国科学院协商陕西省委于1958411日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

1958427日,中国科学院在西安举行了500多人参加的陕西分院成立大会。

1958519日,中国科学院通告:“兹经1958430日院务常务会讨论,经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意成立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原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即行撤销[院厅科字(58192号文件]。”赵守一(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任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院长,崔哲任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党组书记。

陕西分院规格为地师级。院务委员会由24名委员组成,设院长1人,副院长5人,正副秘书长各一人。

陕西分院机关设五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器材处、行政管理处、基建办公室;另外还管理一个工厂: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机械仪器修配厂。

陕西分院协助中国科学院管理的单位有38个,初步创造了研究所的物质条件,开展了一定数量的研究课题。三年自然灾害,特别是中苏关系破裂,致使许多项目被迫下马,大批人员被调整到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基层。陕西分院也深受其累,下属各所有的被撤销,有的被拆散,有的交给高校,有的被合并。保留下来的仅有中国科学院西北生物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西安精密机械加工研究所、西北生物土壤研究所西安植物园、西安计算技术研究所、西北化学所等五个单位,后交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管理。

19624月,中国科学院协商西北局、陕西省委,决定撤消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196291日,陕西分院正式停止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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