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陕西省科学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分省院党组在系统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为帮助纪监审干部尽快掌握新修订的《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切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意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对执纪问责提出的高要求,推动年度纪监审重点工作顺利完成,西安分院纪检组于9月20日组织召开了以“学习纪律条例,勇担监督责任”为主题的第三季度纪监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系统各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纪监审部门负责人、党办主任、纪监审业务骨干等26人。会议由纪检组副组长、监审处处长梁峻主持,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孙传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包括集中学习、重点任务推进研讨和第四季度工作部署三方面内容。对《条例》的集中学习作为首要任务,监审处现场为全体与会人员发放了《条例》单行本。孙传东首先结合中科院党组和陕西省委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部署和要求,就《条例》的修改背景、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进行了导读。他强调纪监审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学先一步,学深一层,学用结合,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随后,梁峻结合新旧《条例》的内容对照,重点对新《条例》的修改亮点和新增“负面清单”进行了详细解读,以帮助大家通过原汁原味、逐条逐款的学习,带动并指导研究所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
结合学习《条例》,分院纪检组和监审处对近期中科院党建工作督导组、陕西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和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督查组等,分别在对分省院系统开展的各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日常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结合《条例》学习,尽快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监审处还对分省院系统近期开展的纪律教育宣传月、《监察法》学习贯彻、内部审计、信访举报收取及核查等工作进行了通报。
西安光机所、国家授时中心、地环所、省动物所、西安植物园、省微生物所和省生物农业所分别就本单位上一季度纪监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汇报,大家在互学互鉴的同时,围绕西安科学园建设和省院“一所一品”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风险预警与监督机制及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的细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的推行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四种形态”的有效把握和运用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国家授时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艳就中科院巡视组对国家授时中心进行巡视的情况同与会人员做了交流。会议还就中秋、国庆双节的廉政提醒和纪律检查工作做了部署,同时就纪监审工作手册的编印、廉政档案和信访举报基础数据库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责任书的细化和签订、省院所分支机构监督调查、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及经费专项审计等近期还需着力推进的事项做了安排和布置。
孙传东在会议最后强调,纪监审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条例》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根据《条例》新内容对执纪监督思路和流程进行梳理调整,切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能力;要做学规明纪的表率,坚决做到忠诚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把纪委工作贯穿在日常,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的纪监审工作水平。
本次季度例会是分省院纪监审队伍强化自身建设的一次学习会,是推动工作良好完成的一次督导会,各单位纪委书记也表示,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工作实践中运用好、遵守好《条例》,通过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用扎实有效的工作实践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利器,为科研创新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分省院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