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原党委书记郭忠建在移民搬迁工程中收受贿赂问题。2012年7月至2018年1月,郭忠建利用职务之便,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139.68万元。2018年6月,郭忠建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政府统计站副站长陈刚违规支取使用贫困户五保金问题。2017年6月,陈刚在叶坪镇椒沟村帮扶五保贫困户余某期间,利用代其保管五保金存折之便,私自支取5100元现金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陈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农机畜牧股股长严亚兵在农业扶贫项目中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3年、2016年,严亚兵利用负责项目的职务便利,在为某生态观光合作社负责人田某及其妻子邓某办理农业扶贫项目时,收取好处费7000元。2018年6月,严亚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渭南市合阳县卫计局宣计站干部王燕违规领取国家特困生助学金问题。2015年、2016年,王燕授意其子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在黑池中学违规领取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国家特困生助学金两次,共计2500元。2018年6月,王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榆林市米脂县龙镇丁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樊保宁、扶贫互助协会理事兼会计赵其军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8月至9月,樊保宁、赵其军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通过银行转账、提现等方式,分4次将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转出,供自己和非协会会员使用。2018年4月,樊保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下岱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买道索要好处费及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贾买道在给村民办理危房改造、倒房重建、零散移民搬迁等项目申报手续过程中,向12户村民索要“好处费”7.22万元;在处理村民违法建房过程中,向2户村民索要“好处费”0.34万元。2015年5月,贾买道伙同小寨镇扶贫干部杨某(另案处理)将西安市邮政局拨付给村上的2.1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予以私分,其中,贾买道分得1.1万元。2018年7月,贾买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